欢迎访问晋法网—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村居顾问
联系我们
晋城总所:15735605999
太原分所:0351 - 7965666
 
总所地址: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万达广场写字楼19层
详细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村居顾问 > 工作案例
听说这家公司无故和员工解除合同,快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时间: 2018/3/22
点击量:1435
01基本情况


2001年某村民郭某在某公司上班,从事门卫工作,月工资从开始的260 元到后来的450 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郭某缴纳过各项保险。2015 月,公司张贴通知要求郭某搬走,但并没有给予财产交接,郭某继续上班到2016 日,双方财产交接完毕。后郭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劳动裁决作出后,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后郭某不服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支付郭某各项款项76300 元。

02村居律师讲述


马律师接到郭某电话了解案情后,先和郭某到援助中心办理了援助案件手续,又对案卷进行了全面整理,发现某公司没有与郭某签订劳动合同,郭某与公司已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郭某工作期间,某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某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某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属于单方解除的情形,但由于郭某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以上事实,为了帮助郭某维护合法权益,追回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等,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从第一次开庭到二审开庭结束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马律师也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最后因差额太大没有调解成功。后经二审判决,郭某终于拿到某公司支付郭某各项款项76300元的胜诉判决书。

03总结启示


通过本案的法律援助,我们会发现,当自己权益受到伤害时,或者遇到问题需要应对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0
】【打印此页】【收藏此页】 
上一条: 这家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呢? 下一条: 被辞退后经济补偿金是否应该支付?
网站首页律所介绍律师团队服务范围业务专长联系方式成功案例在线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5735605999(晋城总所)0351 - 7965666(太原分所)
单位地址: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万达广场写字楼19层 版权所有:晋法网—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备案号:晋ICP备2022004086号 技术支持:天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