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女友买买买的要求,囊中羞涩怎么办?钱包里还有一张崭新的信用卡,要不要给她?
案例解析
杨峰和黄雪通过相亲交友网站结识,交往一个月后进入"热恋期"。杨峰把一张额度2万元的信用卡借给了黄雪,黄雪每月刷卡消费后都按期还款。几个月后,黄雪又向杨峰借了另一张额度3万元的信用卡。后来,黄雪刷卡后不再还款,杨峰只能向朋友借钱还信用卡。双方恋情就此告吹,黄雪向杨峰出具5万元的借条,但一直未还款,杨峰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将信用卡出借他人使用,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卡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导致发卡银行无法正确评估和管理授信风险,增加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进而影响金融信用环境、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杨峰出借信用卡,属规避金融监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转贷,借贷合同无效。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